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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假期托管,关爱留守儿童

本文转自:中国教育新闻网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出台和施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经调查发现,近两年在西部某欠发达地区,发生多起农村留守儿童被伤害和其他意外死亡事件,且发生的时间大多都在假期。农村留守儿童假期出现严重问题,折射出农村留守儿童假期关爱保护工作的弱化、低效或无效。事实证明,农村留守儿童上学期间有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一般不会出现意外,而假期才是农村留守儿童出问题的重要时段。

因此,我认为当前及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假期关爱保护应成为农村相关部门工作的重点,而依托乡村学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托管服务不失为一种较好的办法。

一是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对开展假期托管服务有强烈的需求。调查发现,大量受委托监护人假期要么需要务农,无暇关爱保护孩子;要么年老体弱,无精力关爱保护孩子;要么能力有限,不能科学关爱保护孩子……这些家庭都迫切需要假期托管服务。

二是乡村学校具有一定的优势和良好的信誉。农村留守儿童聚集的欠发达地区,校外关爱保护阵地严重匮乏,校外关爱保护力量严重不足,而乡村学校不仅硬件设施和关爱保护力量能基本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假期关爱保护的需求,而且相对校外托管机构信誉更好,家长更放心。

三是依托乡村学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托管服务有政策支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均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学校对包含农村留守儿童在内的学生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四是依托乡村学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托管服务有成功的案例支撑。多年前,我在乡村学校工作时,曾亲自组织和参与了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托管服务工作。后来发现,当年持续接受假期托管服务的农村留守儿童升入重点高中、考上重点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的比例明显高于本地其他未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托管服务的同层次学校。

当前,依托乡村学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托管服务,除参照有关通知所确定的相关原则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明确权责。乡村学校要与农村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或受委托监护人签订托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科学确立相关制度。乡村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教育部相关规定,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托管服务安全、有序、有效。

合理安排时间。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托管服务应重点安排在寒暑假及“五一”“国庆”等小长假,并且相关假期也不宜饱满安排,要预留一定时间让农村留守儿童与家人团聚,感受家庭的温暖。

有效整合相关资源。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托管服务,乡村学校不宜“单打独斗”,应有效整合高校、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民政、公安、社区等方面资源,吸纳更多爱心人士参与。

严格考核评价。对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托管服务的教职工及其他爱心人士,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并将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单位,作为其年终考核的依据。

(作者单位系四川省蓬溪县教育科学研究室)

《中国教师报》年07月13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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