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老干部为国家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妥善安置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待遇,事关广大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近年来,静宁县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退休安置政策,严把退休审批、待遇核定、基金发放等“三个关口”,不断推进干部职工退休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到龄即退”,严把退休审批关。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出台的退休政策,坚持“到龄即退”的原则,通过认真查阅干部职工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年月清理到龄退休人员名单,提前一月通知各单位填写干部职工退休审批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上报。退休人员对出生年月有质疑时,再次查阅档案资料确认,并认真讲解退休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二是“精准核算”,严把待遇核定关。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过渡阶段,对“中人”的养老待遇标准按照新老办法结合的方式进行核算。在上年度工资累计增长率尚未公布前,按照老办法核算退休人员临时待遇,待国家公布上年度工资累计增长率后,按照新办法重新进行核定,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办法进行多退少补,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核定准确无误。
三是“人脸识别”,严把基金发放关。充分利用甘肃人社生物识别认证系统,在每年年底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存认证。通过发布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督促广大退休人员主动进行识别认证,对因各类客观原因不能通过系统认证的,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认证,并对退休待遇构成、待遇调整等退休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现场答疑。对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识别认证、且未有客观原因的退休人员一律停发待遇,从源头上杜绝套取社保基金的现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撰稿:工资福利股/任亚龙
制作:静宁县人社局编辑:王宝康审核:窦周平齐海龙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