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蓬溪某医院把安全当儿戏调查处理结果来了

为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近日,医院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蓬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

3月26日,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对位于蓬溪县赤城医院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门窗设置栅栏,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医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设备集中,易燃可燃物品多,人流量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大队监督检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医院作出罚款元的处罚。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要求场所负责人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时刻紧绷安全弦,抓紧落实隐患整改工作,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保持完好有效。该医院负责人表示,医院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各类隐患,为医护人员和患者营造良好的工作、就医环境。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hbyx/2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