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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公告

静宁县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作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号)精神,现将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安置过公益性岗位且未稳定就业,符合安置单位招聘条件,已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招聘方式

  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核、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县人社局统一审核公示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三、招聘计划

  拟招聘保洁保绿、园林绿化、社区协管(网格员)等辅助性公益性岗位人员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年3月29日-4月9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静宁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作待遇和安置期限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用人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可享受两项补贴,即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按季度向人社局申请拨付。安置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安置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年龄为准)。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3月26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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