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村民群众“不满意”的痛点,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年遂宁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年5月至12月开展“年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之“农村垃圾堆放点清运不及,臭味扰民,污染环境”整治工作。
本次整治工作以全市的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为整治范围,包括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设备及行驶路线。整治目标是健全完善村庄清扫保洁制度,确保投放收集容器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投放收集点位基本保持整洁干净,现有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得到全部清除,不产生新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配置合理、行驶路线科学、杜绝“跑冒滴漏”,控制并及时消除异味。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5月中旬前开展宣传动员,6月底前开展摸底排查,10月底前全面整治,12月中旬前巩固整治提升。计划采取清除乱堆乱放垃圾、合理规划布局设施、提升收集工作质量、优化运输中转成效、加强调度持续督查等主要整治措施。
为切实掌握群众的“不满意点”,便于整治工作“有的放矢”,请广大干部群众发挥监督作用,于年5月15日前,将发生在您身边的“农村垃圾堆放点清运不及,臭味扰民,污染环境”具体问题线索和宝贵意见建议提供给我们。我们将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以“清单制”方式细化明确每一项问题的整治对象、情况描述、整治措施、经费需求、完成时限、整治单位、责任人员等,逐一整改、逐一销号。
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受理部门
船山区综合执法局:-
安居区综合执法局:-
射洪市综合执法局:-
蓬溪县综合执法局:-
大英县综合执法局:-
遂宁经开区综合执法局:-
市河东新区市政中心:-
遂宁高新区建设交运局:-
督导监督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