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时间:年4月6日至年4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静宁县人社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4月6日
来源:县人社局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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