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我要向纪委反映问题……”
“您好。今天由我接待来访,我是县纪委常委徐鑫全,您先喝杯水,有什么问题坐下来慢慢讲清楚。”一大早,蓬溪县纪委常委徐鑫全就来到信访接待室接待到访“客人”。
今年,蓬溪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蓬溪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办法》,探索建立“1+1”(即1名专职接访干部和1名轮值接访干部)全员接访工作机制,对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流程分工和接访纪律等方面深入细化量化,直面群众,倾听诉求,真情服务。
该办法明确规定:委机关领导干部每人每年接访不少于4次(一次为半天),一般干部每人每年接访不少于6次,轮流到委机关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针对业务范围内外来访,要区分开来又同等对待,认真登记建立台账,详实记录问题线索,及时排查梳理分流,规范写明处理意见;接访后,要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群众举报材料,严格保密纪律措施,定期汇总、通报接访情况,深化“双回访”跟踪问效;要强化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尤其是业务范围外的问题一定要将“为什么不受理”讲清楚,“应该到哪里反映”说明白,引导群众依纪依法信访。
“通过全员接访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促进干部多岗位交流锻炼,构建纪检监察系统信访工作新格局,既要做好走访工作,也要做好接访工作,切实做好‘两访’(走访、接访)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蓬溪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