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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分不配合疫情检查登记还将办公桌踢倒蓬

2月16日下午5点,蓬溪县公安局芝溪派出所接到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报警称:在赤城镇观音街附近有一位居民不配合疫情检查登记工作。

接到报警后,芝溪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事发地点进行处置,并将涉事双方传唤至派出所内进行核实。

经工作查明,在蓬溪县赤城镇观音街小区卡口处,驻守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对居民李某进行登记时,李某不配合登记工作,并将登记人员的办公桌踢倒在地,其行为涉嫌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及蓬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的相关规定,蓬溪县公安局芝溪派出所以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蓬溪县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疫情防控期间,请大家自觉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开展各项工作,对妨碍执行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坚决打击。

来源:蓬溪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林 敏 杨蕊嘉

责编:林 敏

审核:周一帆

监制: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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