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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熊孩子踹你,你就应当踹回去谬

最近又有一篇关于“熊孩子”的新闻进入人们的视野:4月27日遂宁郭某天(男,21岁,遂宁蓬溪县人)因郭某恒(男,7岁,遂宁船山区人)在车上踢到了他,遂对其进行殴打。医院治疗。目前打人男子已刑拘。

说实话,在老猫刚看见这个新闻时候,想的都是“踹的好”,自己没少被熊孩子坑过,也有气极恨不得一巴掌扇过去的时候,所以对打人者曾抱有极大容忍甚至同情。但是心情平静后,老猫几乎完全转变了对于这件事情的看法,孩子虽熊,犹可教也。

男子并未首先采取其他温和措施制止孩子行为反而在第一时间用了最暴力的方式,除了踹他,是不是没有更好的方法了?是不是穷途末路到不得不危害他人生命了?况且,纵使先错在孩子,毕竟教育接收尚未全面,所犯之错尚称不上罪大恶极,却已被法外制裁到如此地步,我相信他今后再不敢有类似行为,可是有没有想过,这个孩子后面几十年的人生会怎么样?

有人看到此处可能会发出“还不是小孩作妖在先,他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是应该的!一再纵容只会导致他更不加收敛!况且他也并没有伤多重...”等等言语来,老猫只想说,言语伤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语言可以到多可怕的地步,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到有些伤是再多的时间,再多的喜悦都无法使之愈合的,甚至会在漫漫长夜中发酵溃烂将整个人都变得不堪一击。屏幕两端的语言尚且如此,何况亲身亲受?我们每个人是不是从小到大没有熊过,是不是每次熊都是因为父母教育缺失?我想不是的,父母并非完人,他们能教给我们的也只是他们几十年所经历的,学习汲取的知识、品德、经验和教训。还有很多的完善来自我们自己所接触的社会,从这个意义上,社会的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为年幼的孩童们做出积极引导,而非在成长着的生命里镌刻暴力。

老猫知道这个孩子是有错的,他也须得为他的任何行为付出代价。

对于孩子,最好的办法还是潜移默化,言传身教。以正面情绪,如奖励表扬行为演示“不给他人带来麻烦”“公众场合不打闹”“懂礼貌守规矩”等优良品性才是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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