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
蓬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优化蓬溪县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聚集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蓬溪县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4名
1.蓬溪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2.四川省金双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1名
3.蓬溪共创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4.蓬溪闰禾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具体职位信息和要求详见《蓬溪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蓬溪县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9名。具体职位信息和要求详见《蓬溪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市场竞争意识。
4.具有较强的治企兴企能力,熟悉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疑难问题能力。
5.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国有企业安全、科学、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个人品行。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法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被开除过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年9月14日上午9:00至年9月20日18:00止(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网上统一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应聘者将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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