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和《甘肃省检察机关听证员库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并经本院党组会研究,现将静宁县人民检察院拟选任听证员王昌盛等30名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网络、来信和面谈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选任手续。
公示时间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年3月11日至年3月15日。
受理时间为公示期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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