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市发展,我局积极对接省局落实林地定额,同时按照林地定额使用方向的特定要求,对全市项目、用地等进行梳理,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国、省重大基础设施和新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抢险救灾、民生工程及社会事业等项目,涉及使用林地指标20.公顷。如:“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乡村振兴学院)”“遂宁南坝机场迁建工程目视助航灯光及飞行消防工程10KV线路新建工程(南、北线)”“射洪市洋溪镇锂电产业园二期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建设项目”“涪江干流梯级渠化双江航电枢纽工程(四川部分)”“二期吨磷酸铁锂项目”。二是城市园区建设用地,涉及使用林地指标60.公顷。如:“蓬溪县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大英县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船山区年第21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等批次用地项目。三是对前期批准同意,但因国家政策及各种原因不能建设的项目进行调整,如劝退“年出栏40万头优质肉猪生态农业(种猪场、育肥猪场)建设项目”,对腾退的林地指标可用于解决急需建设项目的用地问题,通过优化调整,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企业。
(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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