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宁网友投诉开发商口头允诺一楼花园使用权

白癜风怎么冶疗 http://m.39.net/news/a_5798365.html

近日,有网友关于国盛金桥郡存在欺诈销售一楼房屋等相关问题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块进行咨询,官方也正式对此进行了答复。网友投诉如下:

尊敬的市长同志,

您好!

我是遂宁国盛房地产公司在金桥新区建设的金桥郡一楼业主。我于年6月在国盛金桥郡买了一楼的房屋,现在遇到了很大困难,迫切需要尊敬的市长同志为我们小老百姓作主。具体事宜如下:

在年六月份我买房的时候,国盛开发商口头允诺,我们一楼业业主拥有花园70年的使用权,于年11月接房,接房的时候,开发商的代表也说我们拥有花园的使用权,并且给我们指定了范围,骗我们签了字,后面准备装修的时候,开发商也指派了物业经理给我们说了花园的装修方案,但是今年三月开始,开发商突转风向,不准我们建设花园,并且找到城管要拆除,我们已经建好的花园。

市长同志,希望你能替我们做主,我们买房的时候,一楼比二楼,三楼,四楼的普遍价格高,四百到七八百不等。这是我们的血汗钱,我们是小老百姓,只知道向开发商买了东西,开发商就应该兑现他的承诺,但是现在开发商不能兑现承诺,也不能作出赔偿,很伤我们的心,我是一个小老百姓,也并不懂得什么法律,我只知道买货的时候货不对板就应该退货。我们已经走投无路,我们就像皮球一样,被这个部门推,那个部门,希望市委的领导能够帮助我们。我们不要钱,我们只要花园。不能,,欺骗我们的血汗钱!

网页截图网友提供照片网友提供照片

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做出如下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金桥郡小区1楼住户共计18户,由于开发商在销售的过程中向业主口头承诺1楼花园可以使用,导致1楼8户住户违章占用公共绿地围建私家花园。经城管执法中队向县自规局核实,金桥郡一期从规划图纸上显示一楼绿地属整个小区业主所有,并没有赠送这一项,因此一楼业主不能将一楼产权外的公共绿地圈围占用。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金桥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已于年4月多次到该小区对违建业主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协调工作,目前已成功拆除1家,还有7家正在处理之中。

年5月11日,蓬溪经开区主要领导已对开发商进行了约谈,要求开发商按照市场行情与业主协商,争取达成一致协议。若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感谢您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支持与信任。

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5月25日

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不少,作为一名业主,相信开发商口头允诺似乎也太单纯。一楼绿化带应该是属于全体业主公共区域,占为私有肯定是不妥的。假如可以为业主所用,口头允诺是没有任何法律效率的,应该签署书面材料。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交流,分享你的见解和观点。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jbzs/303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