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关车站:3月28日19:45—19:56。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口:3月31日15:40—16:00。
3.县医院门口核酸检测点:3月31日16:00—16:20。
4.县医院门口移动馒头摊点:3月31日16:20—16:30。
密切接触者2:尚某某,年4月2日被确定为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已对尚某某及排查出的相关人员落实集中隔离管控。经调查,尚某某自3月31日返回静宁后所到过的公共场所信息如下:1.小李饸饹面馆(静宁县德美润园东门对面):3月31日12:03—12:20,4月1日19:30—19:50。
2.静宁县令牌锦绣家园物业办公室(静宁县城关镇南河南路2号文萃中学旁):3月31日12:30—17:30,4月1日8:30—19:30。
3、长城电器(鸿泰酒店楼下):3月31日17:30—18:00。
4、清华园状元楼3楼餐厅(南河南路北米):3月31日18:40—4月1日0:30。
5、静宁县维也纳酒店(静宁县滨河路加油站对面):4月1日1:10—8:30,4月1日19:50—4月2日12:10。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晏某某、尚某某轨迹相同人员,第一时间向静宁县防控办或静宁县疾控中心报告,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 静宁县防控办联系—
静宁县疾控中心联系—
静宁县城市社区联系—
静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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